受害人三个十级伤残怎么算残疾赔偿金?
摘要:本文介绍在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存在3个伤残等级时,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
当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伤害符合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中伤残级别的标准时,即可被认定为伤残。伤残必须要存在伤残级别,一个受害人身上可以存在多个伤残等级。
对于多等级伤残的赔偿案件,与单等级伤残不同之处在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上。既然是多等级伤残,那么由于伤害程度增加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自然要比单等级伤残要多一些。在多等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上,各地方法略有不同。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多等级伤残的计算标准为:受害人构成多处伤残,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按所增加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确定:
1、首先确定伤残赔偿指数,各地统一的是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这样,增加相应的伤残等级的,计算十分之一的赔偿指数即可。
2、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型,对伤残的赔偿计算也是不一样的,针对责任事故中伤残的赔偿进行解读:
1、所谓等级伤残,就是多个伤残。比如某人上肢为9级,下肢为8级,腹部为10级。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附录B中,列出了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这个公式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来计算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法定公式,公式如下:
C=Ct×C1×(Ih+ ∑Ia,i )( Ia≤10%,I =1,2,3……n,多处伤残)。在这个公式后,附录B是这样让我们理解公式运用的: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指赔偿责任系数,即事故责任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按一般情况,交通事故责任中对赔偿义务主体的责任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种责任相对应的损害赔偿负担比例一般是70%、30%、100%、50%和0%。这也就是说0≤C1≤1(即0%≤C1≤100%)实际表达的意思就是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指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这句话的含义指受害人有多处伤害的,以其最重伤害所对应残级赔偿指数(即拾级伤残赔偿10%、玖级伤残赔偿20%、捌级伤残赔偿30%……余类推)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 ∑Ia,i)≤100%。
3、举例来说:
(1)、一个5级、一个7级、一个10级
伤残赔偿总指数为:60%+4%+1%。
(2)、一个6级、一个10级、一个10级
伤残赔偿总指数为:50%+1%+1%。
最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计算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确定残疾赔偿金具体数额,为:
残疾赔偿金 =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法定赔偿年限 × 伤残赔偿总指数。